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2013—2019年)》

沈阳职务犯罪 6年涉案金额近30亿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19日

贪污贿赂类犯罪罪名分布情况表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职务犯罪审判白皮书(2013—2019年)》对近六年沈阳市两级法院审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2013年—2019年两级法院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共计1635件,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总数近30亿元,案均达181万余元,不过绝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均得以追缴或退赔。

本白皮书所谓职务犯罪,是指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单位,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或者以从事公务的人员或单位为贿赂对象,意图收买公务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犯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的行为。

六年受理职务犯罪1635件

从一审职务犯罪案件受理情况看,2013年1月至2019年6月,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计1635件。从年度收案数量来看,2013年较2012年增长110件,增幅达50.69%;2014年职务犯罪总数达到峰值,达425件;从2015年之后,职务犯罪总量逐年下降,到2018年职务犯罪总数已经低于2012年。

6年多来,沈阳两级法院先后审理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直接协调督办的十八大后全国首例主动归国投案的原丹东凤城市委书记、市长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努尔·白克力受贿案,原黑龙江省人大副主任隋凤富受贿案,原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王延东受贿案,以及辽宁省“4·30”拉票贿选案等一系列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

从上述一审职务犯罪数量变化曲线可以看出,经过持续6年多的反腐败斗争,沈阳市职务犯罪的存量已较大程度上得到清理,增量已得到有效控制,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态势已经巩固。

贪污受贿犯罪是最主要犯罪类型

从职务犯罪案件罪名分布情况看,贪污贿赂犯罪共计1226件,占职务犯罪案件总数的74.98%,贪污、受贿犯罪在职务犯罪中所占比率为55.35%,是最主要的职务犯罪类型。

渎职犯罪共计409件,占全部职务犯罪的25.08%;其中玩忽职守罪202件,滥用职权罪163件,该两类案件是渎职犯罪的最主要犯罪类型,占比高达89.24%。

从判处刑罚情况看,审结案件中共判处职务犯罪1470人,其中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85人,3-5年有期徒刑395人,5-10年有期徒刑494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96人,而5年以上的重刑则占全部职务犯罪的48%,比刑事案件平均8.77%的重刑率高出4倍。

职务犯罪涉案金额近30个亿

从赃款追缴和罚没财产情况看,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近30亿元,案均达181万余元。各级司法机关、监察机关综合运用查封、扣押和强制执行等措施手段,使绝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得以追缴或退赔。

从减刑、假释情况看,对职务犯罪裁定减刑的案件数仅占全部减刑案件数的2.5%,减刑幅度低于普通犯罪近2个月,6年多来没有一名职务犯罪罪犯被准予假释。可见对职务犯罪行为人的严惩是全方位的,不仅体现在刑罚裁量上,而且体现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

征收、能源、房产领域

是贿赂犯罪重灾区

归纳出职务犯罪的六大特点,即涉及领域广泛,重点部门、关键环节仍然高发频发,征收、能源、房产等资金和资源密集的传统领域,仍然是贪污贿赂及渎职犯罪的重灾区。

窝案、串案比例较高,其中贪污、贿赂案件的窝案、串案率高达65%;长期作案、多次作案、一人数罪的案件不在少数,特别是贪污贿赂类犯罪,从首次作案到被案发,平均周期都在4年以上,有的甚至长达20余年;涉案人员以中年以上实权领导干部居多,平均年龄为48周岁,有80%以上均为掌握实权的领导干部。

农村“两委”成员贪腐案件显著增加,近六年共有161名农村“两委”成员因贪污贿赂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犯罪手段多样且趋于隐蔽,截留、侵吞型贪污犯罪在贪污犯罪中的比重下降,而骗取、窃取型犯罪比重则显著上升,犯罪手段更加隐蔽。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