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棋盘山大火 肇事者被判六年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1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刘冬梅报道 在耕地内烧荒引发了一场大火,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沈阳棋盘山大火案已经宣判,肇事者张某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2019年4月17日13时50分左右,沈阳市郊东部的棋盘山附近突发山火。据报道,为扑救火灾共出动2900余名消防救援力量、3000余名公安警力、1500余名武警官兵,365台消防车、多架救援直升机、无人机、500余台救援车辆,参与灭火战斗。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

经浑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4月17日,被告人张某某在其转包的位于沈阳市浑南区葫芦社区北湾垄地块耕地内,在明知禁止野外用火及野外用火可能导致火灾的情况下,仍用自己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玉米秆叶残渣点燃进行烧荒,明火被风刮至旁边枯草丛中,从而引发了火灾,烧毁了大量国有林、集体林,并给沈阳森林公园管理处、沈阳东北亚滑雪场有限公司、沈阳森林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沈阳棋盘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国网沈阳供电公司、沈阳棋盘山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棋盘山国际温泉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沈阳市民政局等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过失引起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