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与儿子同住意外去世 女儿可否分遗产?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14日

律师张蕊

辽沈晚报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专栏”,结合案件及热点事件,普及法律常识,解答疑难问题。

女儿远嫁外地,儿子身边养老,老两口去世后,是不是遗产都由儿子继承?女儿有没有权利来继承?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件。

【案件】父母去世没留遗嘱

当事老两口有两个小孩,一儿一女。女儿长大后远嫁外地,儿子结婚后没房,跟老两口住一起。去年国庆节期间,老两口在旅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同时遇难。事发突然,对三室一厅住房和14万元存款,老两口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儿子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无权继承遗产”。女儿不同意,双方诉至法院。

什么是法定继承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蕊律师分析说,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此类案件的审理依据是法定继承。

什么是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叫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谁是法定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死亡后,上述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财产的权利。

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法律地位平等

继承顺序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具有强制性。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地获得遗产。

那么在该案中,女儿与儿子一样,均为老两口的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虽然女儿已经出嫁,但对于父母的遗产依旧享有与儿子平等的继承权。

【支持律师】张蕊,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主讲人,辽宁广播电视台《握手言和》特邀嘉宾律师,沈阳电视台《盛京说法》主讲人。辽宁省首届优秀青年律师,沈阳市第二届优秀青年律师,沈阳市优秀女律师,沈阳市十佳法治宣传志愿者。法律咨询热线:18240455922。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