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基,1964年11月出生,北京市大兴区人,1989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秩序处京津塘高速公路中队民警、副分队长,1997年3月因公牺牲。1997年9月1日,公安部追授刘振基同志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同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刘振基同志为革命烈士。
时间回到1997年3月17日傍晚,队里的电话铃响了:“一会儿要有特殊勤务通过管界!”
当晚8点20分,勤务车队在高速路上鱼贯通过。刘振基警惕的目光在京津塘高速公路零公里处巡视——突然,一辆红色夏利车违章逆行从便道闯入高速路准备跟随车队。为了保证勤务的绝对安全,刘振基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奋不顾身地一把抓住方向盘,并大声喝令:“停车!停车!”但就在那一刻,疯狂的歹徒加大了油门。
刘振基始终没有松开手。50米、100米、200米……悬挂在车上的他被车辆拖拽着往前走。当丧心病狂的歹徒驾车拖拽刘振基302米后,狠狠地撞向了高速路中心隔离钢板……“刘振基倒下了,倒在了血泊里,倒在了高速公路入口不远的地方,倒在了执勤的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