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司机交警队处理事故被查处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05日

驾驶员徐某接受检测。 警方供图

本报讯 孙丰月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锦州特约记者张墨寒报道 见多了酒驾逃跑被交警抓回来的,但你见过酒驾后“自投罗网”,把车开进交警队的吗?

12月2日,锦州市交警支队古塔大队事故处理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一名当事人时,意外发现这名当事人涉嫌酒驾。

事故处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蔡洪峰回忆说,当天一早他刚打开办公室大门,一名男子就急匆匆地闯了进来,“他说前一晚出事故了,要求我们给处罚,把我都问蒙了。”随后民警向他进一步了解情况时,两个人离得近了,蔡洪峰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酒味。职业的敏感让他马上在心里打出了很多问号,酒味大是喝酒了?一大早喝酒了?这么早是怎么来的交警队?

虽然心中疑问很多,但蔡洪峰在了解对方前一晚事故情况的过程中,不动声色地问了句“你早上怎么来的?”“我开车来的,车就停在院里。”蔡洪峰当即向事故处理中心的领导汇报。“我们怀疑你涉嫌酒驾,请你配合检测!”民警拿酒精检测仪对着该男子。经检测,该男子酒精含量达到了1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男子解释称,酒是零时左右喝的,喝了三两左右的白酒,他是在早上6时40分左右接到古塔交警大队电话,说他的车辆与别人的车辆有刮碰,因此才驾车来到古塔交警大队,要求处理交通事故。“没寻思头晚喝的酒,一早还有这么大酒劲。”驾驶员徐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喝酒开车的危害,他向民警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经过锦州市中心医院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徐某驾驶机动车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38mg/100ml。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隔夜酒驾的违法行为每年都有,应该引起驾驶员朋友们的重视。徐某酒后将车开到交警大队院里停着,说来真是啼笑皆非,然而这也反映出一些驾驶员对酒驾的认识度不够。因酒精在人体内消散时间一般会在24小时内才会达到正常状态,也有些人可能需要48小时,这与每个人的年龄、体质、解酒能力等方面差异有关,民警建议头天喝过酒的司机朋友,最好在24小时后再开车,这样才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