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辽沈晚报 2019年12月03日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三严三实”的要求,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严三实”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2015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方案》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照“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聚焦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从2015年4月底开始,“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全党展开,中央政治局带头,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各级党委主要抓了集中学习、专题党课、专题研讨、查摆整改4方面的工作。

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深化和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各级同步进行。它不是一次活动,而是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了又一次集中“补钙”和“加油”。特别是绷紧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使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