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清华,1951年出生,山西繁峙人,汉族。1968年5月参加工作,1970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90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张家口市公安局庞家堡分局刑警大队、白庙派出所民警,林业治安派出所负责人、所长。
1995年11月9日,庞家堡公安分局林业派出所接到辖区大段地村党支部书记王和报案,称该村集体果树被盗走9棵。接报后,时任所长的宫清华迅速带领民警侦办此案。11月15日,派出所从盗窃嫌疑人家中提取了被盗果树的样品。为确保事实清楚,宫清华利用午休时间,驾驶办案用的双排货车拉着赃物到大段地村进行现场比对。途中,宫清华将车停在盘山路上,下车让村民辨认赃物以便进一步取证。
由于山路陡峭、路面坡度大,停下不久的双排座货车突然顺坡下滑,车的左侧是百米深渊,右侧是悬崖峭壁,车后数米陡坡下,十几位村民在低头修路,毫无察觉。顷刻之间,一场车毁人亡的巨大灾难将要发生。
情势危急,宫清华迅速从车前跑到车后,用肩膀奋力顶住下滑的汽车,为群众争取到躲闪时间。他自始至终没有闪开一步,直至倒在车下,车的前后轮接连从他的身体上轧过。他以躯体的阻力和连续两次“打掩”作用,迫使下滑的汽车改变了运动方向,左轮高悬深渊边沿,车身横贯在山路上。
车保住了,群众免遭祸殃,宫清华却倒在血泊中,昏死过去,最终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于1996年6月6日不幸离世。同年,宫清华被批准为革命烈士,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光荣称号。
宫清华的女儿宫晓坤也穿上了警服,继续着父亲未完成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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