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个人到企业,再到国家治理,法律无不扮演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即日起,辽沈晚报联合辽宁省司法厅共同推出“法治专栏”,结合案件及热点事件,普及法律常识,解答疑难问题。
“只是给想贷款的同乡帮个忙,到银行签个字儿,我咋就被银行给告上法庭了?”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董毅曾接到来自铁岭昌图十几名农民的集体咨询,案情复杂,当事人一筹莫展。原来当事农民所在村里有一个村民叫李玉(化名),当年,李玉说想贷款,需要乡亲们帮忙签个字。村民们法律意识淡薄,加之同村情谊,很快就被李玉说服,分别到银行配合签字。不想,此后村民们连续“摊上官司”,银行把农民告上法庭,要求农民还贷款,村民们这回蒙了:“我们根本没有收到过银行的贷款,也不是银行所说的农业大户啊。”
令律师董毅感到惊讶的是,有相同经历的村民竟然达到了几百人!
经过了解,律师很快有了初步判断:看起来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实际上是李玉把农民给骗了!李玉让农民作为债务人向银行借款,以农民的身份信息到银行设立账户,银行发放贷款后由李玉把贷款取走,银行只能向农民催债,而李玉却逍遥法外。对村民们格外不利的问题是,农民们没有任何证据。
随后,该案的审理历经了四个诉讼程序:
1.因农民在贷款合同中亲笔签字,而农民本人的银行账户里进了款。昌图县法院一审判决农民需要还钱。
2.部分农民提出上诉,二审法官采纳了律师的判断,并到当地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涉及刑事犯罪,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3.发回重审结论:昌图县法院按照中院的意见重新查明了事实,判决驳回银行的起诉,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但银行方面选择上诉。
4.最终重审后的二审结果是法院驳回银行的上诉,这意味着农民不用还钱了。后来李玉上了网络逃犯记录,并很快被捕,印证了本案判决的正确性。
律师董毅认为,最高法早已出台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时应当如何处理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针对该规定,法院判决驳回银行起诉是正确的,农民们也不用承担该债务。
给您提个醒儿
本案虽然完美解决,但金融诈骗仍然广泛存在,律师董毅在此提醒:
1.在任何场合的签字,都要详细阅读内容,充分了解法律风险再签字。
2.自己的银行账户自己控制,不要跟任何人透露信息。
3.手机收到任何验证码,不要告诉任何人也不要回复。
4.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任何人告知的到银行背债的信息都是虚假的。
5.贷款要到正规金融机构贷款。
各位读者,关于本栏目谈到的问题,您还有什么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吗?如果有,可以致电栏目本期热线13704034821,将由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问。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