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锦州特约记者张墨寒报道 倒卖排队顺序号、违规插队等手段,为房产中介人员违规办理业务,并按次收取好处费共11.8万元。11月19日,中共锦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锦州市监察委员会发布关于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14名参与人员被处理,两届领导班子成员因不作为、慢作为受到处分和教育。
通报称,市纪委监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锦州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以下简称“市不动产中心”)部分工作人员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经查,市不动产中心受理部部长田立民、原副部长王晓辉(现任滨海分中心副主任)、副主任科员金丽君,工作人员李健、刘述锴、李睿、唐利锋、王智才(现任市信访局科员),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人员孟某等14人长期与房产中介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倒卖排队顺序号、违规插队等手段,为中介人员违规办理业务并每次收取好处费,合计11.8万元,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前后两届领导班子成员,对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使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问题得不到整治,工作中存在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且对其单位侵犯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负有相应领导责任。
上述问题的发生,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破坏了全市的营商环境,给锦州振兴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使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减弱。2019年11月12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委批准,给予王晓辉政务撤职处分并降为办事员,给予田立民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金丽君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李睿、李健、刘述锴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唐利锋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对王智才进行批评教育;对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市不动产中心前后两届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政务撤职处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通报希望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为鉴,认真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有力举措,特别是加强对服务窗口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难心事、堵心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