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散布谣言 孩儿妈妈被行拘

辽沈晚报 2019年11月21日

为了想要回以前所交过的维修基金,故意在小区微信群和朋友圈散布谣言,引发数百人前去跟风要钱,从而扰乱公共秩序。昨日,葫芦岛办案民警说,警方及时查获在微信中散播不实言论的女子,并给予行政拘留。

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绥中县近期不再把查验房屋维修基金缴纳凭证作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前置条件,但被个别人理解为取消了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转发,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必要的混乱。

家住绥中县鑫阳小区的吕某某看到相关报道后,把某条信息中的相关要求理解错了,于是在11月13日20时左右编辑一段不实文字,通过微信朋友圈和鑫阳小区业主500人的微信群,转发了关于物业维修基金相关业务的不实言论:“绥中的老百姓,只要你是2015年1月1日之后办理过房产证,交过公共维修基金的,定于11月14日上午10时到绥中县房产大厅集合,要回大家的钱。万能的朋友圈转发…….”

吕某某,女,1983年出生,无业。“目前有2个孩子,老大在读小学,老二刚7个多月还正在吃奶。”办案民警说。

该消息经网上传播后,引发绥中县300多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在11月14日上午到县政务服务大厅讨要物业维修基金,扰乱了政务大厅的正常工作秩序,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事情发生后,绥中县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将涉嫌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吕某某抓获。在证据面前,吕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吕某某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驻葫芦岛特约记者 靳诗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