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市属高校引进落户一名院士拟支持500万

辽沈晚报 2019年11月20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沈阳市拟将高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资助纳入市人才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其中,高校每引进落户一位院士支持500万元;领办、创办、合资兴办经济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每年支持10万-2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

日前,沈阳市政府公布《关于支持市属高校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对外征集意见,提出沈阳市拟从学科建设、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提高市属高校办学质量。

支持高校加强学科建设是扶持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沈阳市拟着重支持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且更加具备发展前景的优质学科,2022年有更多学科进入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按照实施绩效,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临床医学中心分别给予每家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经费支持。

加大对学校日常教学经费的投入,使沈阳大学达到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的基本条件,并力争实现博士授予单位的历史性突破,支持沈阳医学院突出专业特色,打造“中国金课”等。

在人才引进方面,支持高校加大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其团队、外国专家等引进力度,高校每引进落户一位院士支持500万元。

另外,对申报评审通过的领办、创办、合资兴办经济实体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每年支持10万-2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支持将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作为沈阳市博士人才储备基地,对博士创业,其技术或专利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的一次性给予10万-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支持高校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和教学模式,与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创办高水平大学、建立独立学院或合作办学;鼓励高校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机构和国际企业开展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引进世界一流高校、世界一流学科高端创新资源和平台。

《征求意见稿》提到,沈阳市属高校发展建设拟列入沈阳城市发展规划重要内容,逐步解决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