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明年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

辽沈晚报 2019年11月15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年底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将启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到明年下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日前,《沈阳市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提到上述内容。

《实施方案》从优化市场主体准入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部署。

根据其中内容,沈阳市将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并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

对于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将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并将与企业开办相关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涉企证照审批以及申请材料也将得到简化,其中,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沈阳市将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治。

《实施方案》提出,凡能通过申请人承诺达到管理目标的事项,探索实行“承诺制”。

在“证照分离”改革方面,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报送材料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审批;对“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在此基础上,改革中优化准入服务的事项,将优先推广网上办理,逐步实现审批业务100%网上能办。

对于事中事后的监管,沈阳市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定和完善违法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局面。同时,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把违法失信主体履行社会责任情况作为修正错误、恢复信用的重要指标。

根据国家安排,今年年底前,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将率先试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在2020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