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共查处涉嫌虚开企业2520户

辽沈晚报 2019年11月09日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月宏报道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了今年以来辽宁省打击虚开骗税工作开展情况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实施情况。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虚开企业2520户,认定虚开发票22.43万份,涉及税额33.31亿元;查处骗税企业24户,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税款1.7亿元;摧毁特大虚开犯罪团伙26个,抓捕犯罪嫌疑人167人,敦促自首50人;成功查处了辽宁“2·27”虚开专案等一系列特大虚开骗税案件。

辽宁省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李丹介绍,当

前不法分子在高额经济利益驱使下,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较为突出。我省虚开骗税案件主要呈现出“空壳企业”日趋增多、“暴力虚开”后走逃失联、“配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职业犯罪团伙流窜作案、与多种经济犯罪复合等特点。

接下来,全省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四部委”的决策部署,紧密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开展协同作战,不断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跨区域、团伙化的重大案件,持续发挥信息化战法的合成打击作用。

税务部门将增加惩戒力度,走逃(失联)企业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将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情形,明确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之一,纳入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公布的范围,对于未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走逃(失联)案件,经税务机关查证处理,公告30日后纳入公布范围,以加大对走逃(失联)企业的震慑和打击力度,遏制当前走逃(失联)企业日渐增多的趋势。逃避追缴欠税10万元以上的案件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