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晒驾驶舱照片一事持续引发关注,桂林航空多名高管集体受罚。
11月5日,一份《关于给予桂林航空乘客进入驾驶舱违规事件责任人处分的通报》被曝光,该份文件显示除涉事机长被终身停飞外,桂林航空的董事长、总经理、维修副总经理等多名高层也因此事被处分并扣罚工资。
5日上午,桂林航空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公司内部确实也有情况通报”,其证实除了涉事机组也有桂林航空的管理层人员受到处罚。
该份《关于给予桂林航空乘客进入驾驶舱违规事件责任人处分的通报》的文件上方标有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及标志,显示文件“密级”为公开,签发人为胥昕。
通报开头显示,“2019年1月4日,GT1011(桂林扬州)航班机组在执飞时发生一名乘客进入飞机驾驶舱的违规事件,严重违反民航局相关规定,根据《桂林航空有限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及相关运行管理手册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随后正文显示了具体处分内容,包括:桂林航空董事长胥昕严重警告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桂林航空总经理兼运行副总经理瞿涛记大过处分,管理级别由M4降为M3,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桂林航空维修副总经理杨文众记大过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原安全总监尹枘记大过处分,并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飞行部总经理岳丁免职免级处分。客舱与地面服务部总经理孟楠、航空安保部总经理史子桥、原安全监察部总经理康文生记大过处分,并各扣罚3个月标准绩效工资。
据“天眼查”的工商信息证实桂林航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为胥昕,董事兼总经理为瞿涛。
上述通报还显示了涉事机组被处罚的详细情况,与11月4日桂林航空的通报相符:当班机长苏某记大过、终身停飞处分,桂林航空将沟通局方建议吊销其飞行执照。
此外,当班副驾驶吴某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別降为F1;当班乘务长李某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CA3;当班乘务员陈某某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CA3;当班安全员李某某停飞12个月处分,技术级别降为SP3-1;责令飞行部、客舱与地面服务部、航空安保部立即自查整改。
据桂林航空11月4日下午通报,乘客进驾驶舱违规事件发生于2019年1月4日桂林航空GT1101桂林飞扬州航班。桂林航空决定对当事机长处以终身停飞处罚,涉事其他机组成员处以无限期停飞并接受公司进一步调查。桂林航空称,针对此次事件将严格遵守中国民航局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内部整改,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飞机驾驶舱
只有这四种人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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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无论是地面还是飞行中,乘客甚至客舱乘务员都不能随意进入驾驶舱,这不仅是运行规章的要求,也是空防安全的规定。
我国《民用航空法》有明确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任何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应当依法获得批准,并采取确保飞行安全的必要措施才可以进行。
在2017年10月10日正式实行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121.545条中,也对可以进入驾驶舱的人员有明确规定,其中包括机组成员、局方监察员、得到机长允许并且其进入驾驶舱对于安全运行是必需或者有益的人员、经机长同意并经航空公司特别批准的其他人员在内的四种人群可以进入驾驶舱。不过,即便这四种人,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乘客无论何种原因擅自进入飞机驾驶舱,后果都是非常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中的规定,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或者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造成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触犯刑法中规定的重大飞行事故罪,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据《南方都市报》、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