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26日,备受全国乃至世界关注的“中国共产党海南省委员会”“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
海南岛是我国第二大岛,海域广阔,资源丰富,风景优美。然而,由于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开放,长期以来它只是一个封闭、贫穷、落后的海岛。
1980年6月底,国务院和广东省召开了海南岛问题座谈会,这是改革开放后召开的第一次关于海南岛开发的会议。1983年4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决定加快海南岛的开发建设,在政策上放宽,给予海南行政区较多的自主权。
1984年2月24日,邓小平在谈到办好经济特区时说:“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按照“以开放促开发”的方针,海南岛改革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
1986年8月,国务院决定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赋予海南行政区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实行计划单列。1987年,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在海南岛建省,并使之成为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1988年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设立海南省和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定。13天后,中共海南省委员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千百年封闭落后的海南岛终于迎来了大开放大发展的春天,海南历史也从此进入了一个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