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崔晋涛报道 “我把车靠到旁边”“不用,把档推上去,哎……”没等交警说完,嗖的一声,司机忙打方向盘,没有理会检查的民警,试图逃跑。
10月8日19时03分,宋某驾驶车辆途经长深高速朝阳市凌源站时,遇执勤交警检查,酒后驾车的宋某企图逃跑,最终被民警抓获。经检测,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3.26mg/100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朝阳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0月8日,朝阳高速一大队交警在凌源高速路口检查过往车辆,19时03分,在夜幕下,一辆机动车缓缓驶来,当执勤交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宋某轻轻摇下车窗,留了一小条缝隙将证件递出。虽然这缝隙不大,但敏锐的交警还是闻到了车上传来的阵阵酒气。
“你喝酒了吗?”交警问宋某,宋某称自己没有,是副驾驶喝了酒。当执勤交警准备对宋某是否酒驾进行进一步检测时,宋某看似十分配合地说:“我把车靠到旁边。”虽然交警表示不必靠边,原地接受检查就可以,但宋某还是坚持把车辆靠边停靠接受详细检查。然而,靠边停车是假,逃避检查是真,宋某趁机驾车往凌源市区方向逃离。
不料,宋某慌不择路,行驶过程中不慎碰到了马路牙子,前轮爆胎。宋某被其后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经检测,驾驶员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3.26mg/100mg,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宋某2016年曾因酒驾被内蒙古赤峰市交警部门处罚过,所以此番为二次酒驾,朝阳交警部门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