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我省起诉重大责任事故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217人

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4814件5128人,起诉31381件32016人 推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964件,行政机关整改率为99.44%
辽沈晚报 2019年09月2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坚决惩治妨害安全驾驶犯罪,2017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该类犯罪36件38人,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起诉人数的26.4%。

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依法预防和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8885件,三级院检察长研判案件758件。2017年以来,全省员额检察官共接待处理信访案件5977件,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9499件21338人。全省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1145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4127人。

2017年至今起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犯罪217人。

在维护社会公益方面,《报告》显示,2018年开展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3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27件;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立案7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7件;围绕疫苗安全、病死猪处理、扶贫款安全等热点问题强化线索排查和跟进监督,立案249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08件。今年,又在全省部署了守护海洋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立案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件。

《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推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4964件,行政机关整改率为99.44%。全省检察机关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等73.1万余吨。督促向污染企业和个人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及治理修复费用685.5万余元。

2017年1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案件4814件5128人,起诉31381件32016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起诉人数排在前三位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分别占起诉人数总数的65.8%、27.3%和2.2%。2018年1月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枪爆案件171件253人,起诉411件6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