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来全省法院 审结28215起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

辽沈晚报 2019年09月2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8215起。针对危险驾驶犯罪成为一种常见多发型犯罪的问题,我省已起草《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刑罚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法院作出的《关于依法预防和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上述消息。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0279件,其中2017年受理9410件、2018年受理13785件、今年上半年受理7084件。受理案件排在前三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和放火罪,分别为19661件、8817件和377件,分别占总数的64.93%、29.12%、1.25%。受理涉枪涉爆犯罪案件827件,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案件138件,妨害安全驾驶犯罪案件28478件。

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8215起,其中2017年审结8907件、2018年审结13487件、今年上半年审结5821件。2017年以来,共判决被告人232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3人,重刑率达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