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沈阳)跨境电商发展论坛昨日召开 总投资400亿元、84个重点项目落户沈阳自贸片区、高新区

未来3年 沈将对跨境电商平台建设最高给予千万扶持

辽沈晚报 2019年09月27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娜报道 未来三年,沈阳将大力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最高1000万元扶持;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对于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每个平台最高200万元扶持……

昨日,中国(沈阳)跨境电商发展论坛在浑南区召开,总投资400亿元、84个重点项目落户沈阳自贸片区、高新区,涵盖跨境电商、区域总部、平台类、商业地产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会上,发布了《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即日起施行,政策有效期三年,旨在推动中国(沈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沈阳跨境电商发展。

《意见》支持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对沈阳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及跨境电商监管部门配套监管系统软硬件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升级改造,一次性给予项目实际投资额50%的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支持企业跨境电商交易平台建设,对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给予不超过平台初始投资2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给予不超过平台宣传推广费用10%的扶持,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意见》还支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子网站或独立页面,针对欧盟、美国、日韩、俄罗斯、一带一路沿线等特定国家和地区开设不同语言的子网站或独立页面、年成交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给予不超过初始投资30%的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特别支持了跨境电商企业落户,对于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大型跨境电商综合供应链平台、优质第三方服务商企业将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设立或迁移至沈阳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落户扶持。内陆边境贸易城市和港口城市企业落户沈阳市开展跨境电商贸易,且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扶持。

在人才方面,《意见》还支持跨境电商人才培训,对企业、在沈高校和社会组织及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跨境电商培训给予一定扶持;对行业组织和机构、跨境电商企业举办的免费参加的跨境电商相关会议、论坛等活动,按场地租赁、聘请讲师等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给予全额资金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