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日前,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受处理处分领导干部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以省委文件印发实施。
《办法》明确“可以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应当从严把握”“一般不予重新任用或者提拔使用”三个方面12种具体情形,重点做到“五看”:一看错误性质,政治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二看犯错原因,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三看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八大前犯错还是十八大后;四看处分类型,属于“四种形态”前两种的才有可能重新任用和提拔使用;五看个人表现,既看一贯表现,也看犯错后的表现。
《办法》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把从严管理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构建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机制,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