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一男子酒驾送俩女儿去姥家被查

辽沈晚报 2019年09月18日



9月15日,抚顺一男子酒后驾车被东洲交警查获,让民警惊讶的是,车上还坐着男子的两个女儿,男子表示此行是要把俩孩子送到姥姥家。

9月17日,辽沈晚报记者了解到,该男子被抚顺警方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B票降为C票,驾驶证暂扣半年,在此期间禁止驾车。

“9月15日我们在关口路夜查整治,晚8点半过后,一辆辽J牌照的白色轿车自东向西开了过来。”9月17日,东洲交警大队民警马旭龙回忆,这辆车驶近时忽然放缓速度,很是可疑。

民警刘晓和马旭龙立即上前查看,驾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车上还有两个小女孩。“询问过程中,他的回答总是闪烁其词,我们闻到他身上有酒味。”马旭龙说。

民警当场对男子进行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与此同时,民警不忘对车内的两个孩子进行安抚,陪在她们身边。

“他说开车出门是要把两个女儿送到姥姥家,出门前喝了两瓶啤酒。”马旭龙说,男子面对检测结果很是沮丧,“他说了好几次‘喝酒了不应该开车’,我们查验他的驾驶证,发现是B票。”

男子不但忽视安全,把两个女儿置于危险之中,还丢了“饭碗”。马旭龙说,“他是开大货车的,这次酒驾的处理不仅罚款2000元,而且扣12分,B票降为C票,驾驶证暂扣半年,在此期间禁止驾车,如果违反将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处以罚款和拘留。”


民警马旭龙表示,父母应以身作则,把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言传身教给孩子,“千万不要忽视自己日常言行对孩子的影响,这个父亲是个糊涂爸爸,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希望驾驶员们引以为戒。”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