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9时,2019年度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正式启动报名,至9月10日24时结束。今年辽宁全省各系统共招录7209人,相比于2018年的3685人,招录人数几乎翻番。
根据公告,报考人员通过审查后,须于2019年9月6日9时至9月11日24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笔试将在11月3日举行,9:00至11:0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为《申论》。
岗位同比增长2.8倍 公安系统今年没有招录
辽宁中公教育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招录岗位数量达到5535个,同比增长了约2.8倍。随着岗位的增多,考生的选择也随之大大增加。随着岗位的增多,今年招录人数也达到7209人,相比于2018年,人数几乎翻番。
岗位需求上,公安系统今年没有招录,着实令一些一直为之准备的有志青年黯然神伤。但是增加了省直、市直、参公单位的招录。
省直单位以及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共招录22人,其中省委宣传部招录3人,省住建厅招录2人,省商务厅招录2人,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招录3人,省体育局招录2人,但是均要求报考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在沈阳市市直单位中,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招录5人,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招录5人,属于招录人数较多的单位。此外,沈阳市大数据局、沈阳市市政公用局、沈阳市城乡建设局等单位也分别招录1-2人。不过市直岗位几乎都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沈阳市招录岗位中,区直单位、乡镇以及街道等岗位招录人员较多,并且对工作经验没有太多要求,应届毕业生均可以考虑。
法院检察院系统
共招录1175人
虽然公安系统没有招录,但是法院检察院系统今年将招录1175人,其中法院系统招录809人,检察院系统366人。
法院系统中,省直单位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有2年工作经验。市直、区直、县直单位一般对工作经验没有要求,学历则要求在本科以上。而且很多岗位对专业也没有限制,并没有规定一定是法学相关专业。
检察院系统中,省直、市直、区直以及县直岗位大多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对工作经验也没有太多要求。不过90%以上的岗位都对专业有明确的要求,大多是法学类专业,还有一部分要求为文学以及新闻传播学专业。
招考条件放宽 本科及以上岗位成绝对主力
在报名条件上,最大的变化是对于学历的要求,相比去年,本科及以上岗位成为绝对主力,专科及以上招录人数大幅减少,占比不足千分之一。但是也同时迎来个利好消息,部分岗位降低了对于本科学历的要求,去掉了“全日制”以及“统招”本科生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只要取得本科学历即可报名。除此之外,更为重要的是,相比去年多了很多不限专业的岗位。
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铁西区委宣传部、铁西区委统战部、铁西区所有乡镇、皇姑区所有街道、于洪区所有街道、沈北新区所有街道招录的岗位中,都不限专业。学历的要求也大都是本科以上。
考试时间提前
备考时间延长20天
时间上,今年考试时间提前至11月3日,相比去年提前了两个半月,广大考生不用再受寒冬之苦。备考时间上,相比去年的39天,延长至59天,20天的时间看似短暂,却是完成蜕变的关键。可以让考生准备得更加充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进行报名确认前,报考职位等信息可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职位。招录机关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9月11日16时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一定要在修改信息后再次进行报名确认,否则无法进行资格审核。通过招录机关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指南】
1. 什么时间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9年9月6日9时开始,至2019年9月10日24时结束。
2.报名方式是什么?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3. 报考的基本步骤包括哪些?
(1)查询招考职位
(2)网上报名
(3)资格审核和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后进入资格审查队列,等待审查机关对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考生直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务必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状态。
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以下载并打印《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三份),请考生妥善保管,留待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4)打印准考证
已缴纳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8日8时至2019年11月3日8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之后可否浏览、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在报名确认前和审核未合格的情况下,可以自行修改。报名确认后和审查合格的人员不允许再作修改,所以请在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焦点答疑】
1. 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符合《2019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2.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
2019年9月6日(含)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3.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4. 什么是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我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具体范围详见《招考公告》)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招考职位明确仅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是指2019年9月6日(含)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17年、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一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人员。
6. 《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处理。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胡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