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人当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

辽沈晚报 2019年09月06日

本报讯 记者侯永锋报道 9月5日,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和颁奖仪式在北京举行。在我省推荐的候选人中,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六O研究所黄群、宋月才、姜开斌,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辅导员曲建武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刘娟等8人被授予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全国道德模范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6部门联合评选,从2007年开始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目前,我省共有郭明义、罗阳、姜妍等15人当选,55人获提名奖。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群众踊跃参与,社会反响强烈。

近年来,全省各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度高、示范引领作用大的先进人物,通过广泛组织道德模范学习宣传、“辽宁好人”评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现场交流”等活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有力推动形成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文明风尚,不断促进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