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李毅报道 8月15日中元节晚上,抚顺市东安街与煤都路交会处,抚顺交警东洲大队民警正在开展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
晚8时许,一辆行迹可疑的白色SUV被交警拦下,驾车男子魏某吹气检测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8月20日表示,对于喝酒的原因,魏某称当天给故去的亲人烧纸,喝酒是为给自己“壮壮胆”。
“当晚8点15分,我们在东安街与煤都路交会处设卡,一辆白色SUV在离卡点不远处停在了路边。”8月20日,东洲交警大队塔湾中队中队长刘晓说,该车的行为很可疑,或许是为逃避检查,赶紧和民警邱鹏举跑到车前。
面对民警的检查,驾车男子魏某承认喝酒,表示开车要去给故去的亲人烧纸。“他说喝点酒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还说刚喝完就被我们给拦住了。”刘晓说,吹气检测魏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调查中,民警发现魏某没有随身携带驾驶证,而通过其身份证查询发现魏某没有驾驶小型汽车的资格。“魏某反复说自己有小型汽车驾驶证,是2017年考过的。”刘晓说。
民警继续查询,发现魏某确实在2017年考取过C1驾驶证,但在2018年就因超速一次性记12分被注销了。当民警把这个消息告诉魏某的时候,魏某表示“以为自己有证”。“他承认自己因为超速被扣12分,说以为学习过了就行。
魏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车型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三项违章,被抚顺交警依法处以罚款4050元、记25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