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上半年十大典型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例

用“最”违法 “吹牛”挨罚

辽沈晚报 2019年08月07日

本报讯 记者赵铭报道 今年上半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3起,罚没款75.6万元。8月6日,省市场监管局对外公布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

保健、食品行业打“健康牌”诱骗消费者。沈阳市某健康保健咨询在网站首页发布“全国已经有数百家,培养了上千名专业纤体师,有数万名顾客实现美丽健康的梦想”等内容。经查,网站中宣传的“数百家﹑上千名﹑数万名”等数据为其自行编造,罚款25000元。大连市某食品公司在阿里巴巴网站宣称其食品“促进和提升人体免疫,改善消化系统”,经查,此描述无任何依据,罚款12600元。丹东市振兴区某按摩院利用网络、公交车靠背等宣传“包治风湿、类风湿、颈椎病……不打针、不吃药、不手术”,罚款10000元。

3家医疗机构夸大其词、虚构疗效。沈阳市和平区某医疗美容机构在诊所官网上发布“总部坐落于大连西岗区核心地段”“拥有最优秀的专业团队和最先进的医疗水平”。经协查取证,大连市并没有类似名称和经营范围的企业,发布内容没有依据,罚款18000元。沈阳市皇姑区某医院在百度推广“独有的2项国家专利技术‘AMI腺体免疫再建疗法’和‘RFA可视针孔超微创技术’”“一次性治愈不复发”等内容。经查,广告中信息均与实际不符,且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罚款38000元。沈阳市沈河区某医院在网站发布了“私密整形,开启你的性福之旅”的医疗广告,超出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内容,罚款20000元。此外,锦州市某医疗美容医院因微信公众号打开后弹出广告,不能彻底关闭,罚款5000元。

3家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伪造规模,使用禁止性用语。大连市某换热器公司在网站上使用“暖通空调行业最安静、最可靠并且最经久耐用的压缩机”等发布禁止情形广告,罚款10000元。大连市某化工公司在其网页中使用“是国内最早生产电波吸收材料的专业厂家”“领军品牌”等禁止性广告用语,罚款20000元。丹东市某科技公司套用他人公司厂房远景图作为本公司厂房图片,宣称取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CE认证”等均未获相关部门批准,罚款54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