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普通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等实行市场价

辽沈晚报 2019年08月03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目前,我省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政府定价,包括普通公路(道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民航机场旅客行李打包和寄存费。在普通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方面,沈阳市原收费标准与车型、里程挂钩,基础收费最低200元,每公里最低10元,实行市场调节价后,部分道路救援服务公司收费低于上述标准。

日前,沈阳市发改委转发了省发改委关于放开我省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定价的通知。根据前不久沈阳市公布的最新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项目已经缩减至8项内容,但其中包含道路清障服务费,并有明确的收费标准。

目录内容显示,道路清障服务费标准与车型、里程有关。具体为: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5吨(含5吨)以下,客车座位在19座(含19座以下)的小型车基础收费为2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下同)加收10元;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5吨以上、15吨(含15吨)以下,客车座位在19座以上、40座(含40座)以下的中型车基础收费为3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12元;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15吨以上、40吨(含40吨)以下,客车座位在40座以上大型车基础收费为400元,拖(载)重每行驶1公里加收15元;货车额定载重吨位在40吨以上的超大型车辆,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从市场来看,沈阳市目前道路救援服务收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家救援服务公司,两家公司均表示根据车型及救援里程来计算最终的收费。其中一家公司的基础收费为200元,另一家公司基础收费为150元,低于原政府定价,这也反映出此项服务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对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价格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收费行为,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