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打工带把刀 没上火车已被拘

辽沈晚报 2019年08月02日

刚满18周岁,第一次要进城打工,小伙儿随身带刀壮胆,不想还没登上火车就被行政拘留。

7月24日下午3时35分,铁岭市昌图西站安检员在对旅客行李进行安检时,发现一名青年男子的背包内,有疑似尖刀形状的物品。安检员立刻将这一情况报告给沈阳铁路公安处昌图西车站派出所值班民警,并对该男子的包裹进行开包检查。

在男子的包内,民警发现一把刃长6厘米、刀尖角度小于30度带自锁装置的黑色弹簧刀。经认定,该刀具属于管制类刀具。该男子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就是想带把刀防身,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在派出所,带刀男子杨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杨某是铁岭昌图县人,是一名厨师学徒。上个月,他刚满18周岁。在朋友的介绍下,准备去沈阳闯荡一番。没想到还没上火车,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行政拘留5天,收缴其携带的管制刀具。

警方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李外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