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嘉庚,1874年出生于福建同安县仁德里集美社,少年时赴新加坡随父经商。20岁,他回乡完婚,并出资2000元在集美建立惕斋学塾。
陈嘉庚以经营橡胶业为主,兼营米业、航运业等多种行业,于1925年前后事业达到鼎盛。在孙中山民主革命思潮熏染下,陈嘉庚于1910年春加入中国同盟会,从物质上支援辛亥革命运动以及福建省财政。陈嘉庚于1921年创办了厦门大学。
1928年日本制造济南惨案后,陈嘉庚领导华侨社会开展抗日救亡运动。陈嘉庚带头捐款购债献物,精心筹划组织,使南侨总会在短短三年多内便为祖国筹得约合4亿余元国币的款项。
1939年,陈嘉庚应国内之请代为招募3200余位华侨机工(汽车司机及修理工)回国服务,在新开辟的滇缅公路上抢运中国抗战急需的战略物资。1940年,他组织南洋华侨回国慰劳团历访重庆、延安等地。
1945年抗战胜利后,陈嘉庚重返新加坡。毛泽东为其题词“华侨领袖,民族光辉”。1948年5月,他致电毛泽东,响应中共中央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和成立联合政府的建议。新中国成立后,陈嘉庚回国定居,先后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华侨事务委员会委员、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侨联主席。1961年8月,陈嘉庚因病在北京逝世,归葬于厦门集美鳌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