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沈阳将全市省考以上17个断面中涉及的35条主要河流设置为54个考核断面,建立各县(市)、区辖区内河流出入境断面水质对比监测考核制度,形成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动的全流域治水格局。
近日,《沈阳市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发布,其中明确,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各县(市)、区辖区内水体出入境断面水质每双周开展一次对比监测,对各县(市)、区辖区内断面水质每双周进行一次评估、考核。根据监测结果,按达标和不达标分两组进行分别排名,对达标组排名靠后的进行考核预警,对不达标组排名靠后的进行扣款问责。
此次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范围包括全市13个县(市)、区政府或管委会。水质考核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氟化物六项。
此外,还将对各县(市)、区辖区内各水体出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与入境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对比,对水质出现恶化的亮红灯,根据恶化程度进行排名,并按环比水质变化情况进行排名。市生态环境局将向出入境水质对比监测恶化河段县(市)、区下发督办单,由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进行全河段自我详细排查,并限时完成问题整改。辖区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与经济处罚和生态补偿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