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子二手车”卖涉人命肇事车 孙红雷 你知道不?

辽沈晚报 2019年07月24日

记者来到位于沈阳市三台子附近的“瓜子二手车”办事大厅。

在问题车跟前,当事人家属向记者出示车辆的肇事记录。 本稿图片均由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王迪 摄

“排除泡水车;排除火烧车;排除重大事故”“259项专业检测”“车况舒心,买的放心”,这是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上的广告。

沈阳市民孟女士3月份在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花13.94万元购买的一辆被称为“原版原漆”的二手车,在年检时被拒绝,经过查询得知这辆车涉及重大交通事故尚未结案,是一辆造成乘车人死亡的肇事车。

尚未结案的肇事车如何办理的过户手续?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车又是否符合瓜子二手车的“严选”标准?

昨日,孟女士及家人表示要向“瓜子二手车”主张“退一赔三”要求,如果对方不能同意,将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瓜子二手车”及其广告代言人孙红雷。

“原版原漆”二手车买仨月

竟涉人命事故未结案

今年3月24日,孟女士和母亲姜女士在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购买了一辆二手车,价格是13.94万元。

“我们是贷款买车,除了首付款4.6万元、9%的服务费1万多元,还有其他费用,总计交了5万多元。”

当日,“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带着孟女士和姜女士一起去办理了过户手续,通过一个“绿色通道”,这辆车过户到孟女士母亲姜女士名下。

孟女士称,当时“瓜子二手车”的销售人员介绍,这辆SUV车是2年车,行驶1万多公里,并承诺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正常进行车辆年检,但被工作人员拒绝,还质问她这车是怎么买的。

“他说这车有重大事故,没结案,不能过户的,问我这车是怎么买的。”这让孟女士一头雾水。

之后,孟女士找到沈阳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两名工作人员与孟女士及其母亲一起到沈阳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队进行核实。

根据该车的车架号查询到相关案件信息:2017年9月7日晚8时27分,驾驶人刘某某驾驶该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1公里处与一辆挂车发生追尾事故。车内乘车人徐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相关记录上,记者看到,当时驾驶该车的肇事人刘某仅19岁,驾照仍在实习期,其在没有3年以上驾龄的驾驶人陪同下本不允许将车开到高速公路上。

涉及人命事故肇事车

是否符合“严选”标准?

此外,孟女士还查询到该车在肇事后的维修记录。记录显示:包括保险杠、发动机盖、车门等共计5处都进行过更换或维修,“这肯定不能算小刮碰事故吧?”

一辆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肇事车是否符合“瓜子二手车”的“严选”标准?

重大肇事车未结案

“瓜子二手车”咋过的户?

因为事故处于“锁定”状态,无法进行交易的机动车,“瓜子二手车”的工作人员又是如何带着买家办理的过户手续?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沈阳黄河北大街的瓜子二手车严选直卖店进行采访。在等候半个小时后,前台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

昨日下午4时许,一名自称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姓女士向记者来电称,对于“严选标准”和办理过户手续的过程是否存在违规,其表示需要进行调查了解后再给出回复。

车主要求退一赔三

但并未达成一致

孟女士告诉记者,发现这个事情以后曾多次与“瓜子二手车”协商,但对方态度并不积极。

她说,“瓜子二手车”第一次给出的答复是,可以退车,但要扣除从买车到退车之间3个月的损耗费用,孟女士和母亲没有同意;

“瓜子二手车”第二次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全额退车,但已经缴纳的车险等其他费用不能退还,孟女士和母亲也没有同意,并提出“退一赔三”的要求。

第三次,“瓜子二手车”给孟女士的答复是:退车,并赔偿3倍服务费,孟女士仍然没有同意。

孟女士认为,按照“消法”中“退一赔三”规定,“瓜子二手车”在销售过程中没有告知车辆曾发生过人命重大事故、车辆事故后进行过大规模修复的事实,属于欺诈行为,“应该在退车的基础上,按照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瓜子二手车是将二手车收购后,再卖给买家。我们与其签订的也是‘车辆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甲方是瓜子二手车的员工,并且我们分为两笔的车款全部是向‘瓜子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的。”孟女士认为,因为双方为买卖关系,“瓜子二手车”应该以车价款的三倍进行赔偿。

瓜子二手车总部公关部的王女士在电话中对此争议进行了证实,强调“瓜子二手车”为服务平台,双方对此争议没有达成一致。

车主欲起诉“瓜子二手车”

及广告代言人孙红雷

孟女士告诉记者,出现问题的车是自己在“瓜子二手车”买的第二辆车,看中的就是“瓜子二手车”标榜的“严选”服务及对广告代言人孙红雷的信任。

相比一些个人买卖的二手车市场,“瓜子二手车”卖车之外还会收取9%的服务费,“这辆13.94万元的车,‘瓜子’就收了我1.2万元多的服务费。”

然而,花了这么多的服务费,“‘瓜子’卖给我的是一辆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车,严选在哪儿呢?安全放心在哪儿呢?”

孟女士认为,自己所要求的按照车款“退一赔三”是有法律依据的,如果与“瓜子二手车”协商不成,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众所周知,孙红雷是“瓜子二手车”的广告代言人。孟女士称,如果需通司法途径维权,将考虑向“瓜子二手车”及其广告代言人孙红雷提起诉讼。

“孙红雷一直是我的偶像,之所以选择在‘瓜子’买车,很大程度上是对偶像的信任,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对他(孙红雷)很失望。”孟女士表示。

辽宁和轩律师事务所姜万鹏律师表示,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的纠纷涉及虚假广告问题,按照新消法的规定,不仅经营者需要担责,包括广告发布者在内的其他责任主体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以向广告代言人提起诉讼。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吕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