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辽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在今年9月底前全部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收集,统一收运处理,并建立长效分类机制。
省直公共机构的垃圾分类标准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有害垃圾用红色垃圾桶,可回收物用蓝色垃圾桶,餐厨垃圾用绿色垃圾桶,其他垃圾用灰黑色垃圾桶。
7月18日,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在沈阳召开,会上下发了《深入推进省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
我省省直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起步于2017年8月,近两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定差距和短板。下一步,省直各公共机构将分三个阶段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今年7月为动员宣传阶段,7月至8月为人员培训、配备收集设施、统一收运等具体实施阶段,9月至11月为检查考核阶段。
在具体操作中,对有害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集中存放、集中处理,收集到一定数量后,统一交由本地区主管部门免费收运处理,废旧硒鼓、墨盒类由供货方进行回收处理。对可回收物,由回收公司为每间办公室免费配发可回收袋,每名公职人员必须将可回收物投入可收回袋,回收公司定期到集中回收点收取,由回收公司按量付费,并实行扫码积分、兑换奖品。
对餐厨垃圾设置密闭容器单独存放,统一由回收公司免费收运处理,其他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按规范收运处理。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机关干部职工准确掌握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及投放标准要求,加快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成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的践行者、示范者、引领者。
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建立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对不落实规定要求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