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电镀厂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镍超标791倍,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被依法处100万元罚款。
近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十起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污水直排偷排、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未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等五类环境违法行为,多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上半年沈阳环境违法案件立案155起
年初以来,沈阳市综合采取工程措施、生态措施、管理措施,全面向水污染宣战。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心存侥幸,违法排污,造成了恶劣后果。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对十起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为切实以案示警,希望全市各单位引以为戒,自觉守法。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铁腕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副主任于洪存介绍,今年上半年,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在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相继开展了蓝天保卫战专项执法百日行动和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涉水重点行业企业、畜禽养殖企业、集中式水源地等14项执法专项行动。
半年来,全市共出动现场执法人员6729人次,检查污染源企业7026家次,发现310个环境问题。其中,立案155起,查封扣押案件30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起。
前6个月沈阳超标断面同比减少一个
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待,也是沈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刘景介绍,去年10月以来,沈阳市大力开展影响水体达标问题“大排查、大交办、大整改”活动,全市累计发现、交办涉水环境问题1206个,其中污水直排问题256处,其中223处已完成整改。
此外,沈阳市政府每周调度水体达标工作进展,出台《沈阳市水体达标攻坚战巡查整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聘请水体达标第三方管控团队,坚持每日巡查、即时交办、限时整改、定期重访复查机制;制定《沈阳市跨区断面水质对比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将全市省考以上17个断面中涉及的35条主要河流的65个断面实施加密监测,每半月监测一次;相继组建第三方团队、护河员、志愿者及正风肃纪监督员四支队伍。
一系列的水污染治理举措带来了水体和水质的逐渐改善。刘景称:“今年前6个月,全市17个省考以上断面中,7个断面超标,同比减少1个。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较去年同期降低10%以上。”此外,省考以上断面平均水质综合指数为9.22,较去年同期11.47,改善19.59%。
水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第一类 生产污水直排偷排案
案例一:含镍废水直排 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今年5月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东分局对刘丽华电镀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电镀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经现场对其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该单位两个排放口排放的废水中镍分别超标25.8倍和791倍,超标倍数巨大,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大东分局依法对其处以100万元罚款,并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废水经雨水管网直排 查封生产设施
今年7月2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对沈阳电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这家清洗车间地面、清洗电镀和酸洗周转槽产生的废水,经雨水收集井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后排入细河,造成细河排污口废水超标。经检测,锌排放值超限值10倍以上。次日,该单位生产设施被查封,案件被移交公安部门。
案例三:私设暗管排污 被罚10万
今年4月1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库分局对沈阳市嘉阳包装制品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私设暗管排放污水。法库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并将此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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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
案例四:尾水大肠菌群超标53倍 被罚65万元
今年2月26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康平分局对康平县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污水处理厂正在运行中,经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其处理后排放的尾水采样监测显示,该单位排放的尾水中大肠菌群超标53倍。康平分局依法对其处以65万元罚款。
案例五:污水处理厂废水氨氮超标 被罚52.8万
沈阳浑南桃仙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数据多次出现超标现象,今年5月1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浑南分局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处理厂总排放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单位废水总排污口排放的处理后废水中氨氮超标2.64倍,浑南分局对其处以52.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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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企事业单位超标排放案
案例六:酱腌菜厂排水超标 被罚80万元
今年1月22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新民分局对位于新民市张家屯镇偏堡子村的沈阳市雨鑫酱腌菜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暂存后外排,外排水中化学需氧量超标197倍,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案例七:医疗废水PH值超标 被罚10万元
今年3月20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分局对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现场检查和监督性监测,发现该单位医疗废水中PH值排放浓度超过排放标准0.25倍。铁西分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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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案
案例八:养殖场粪便堆路边 罚款5000元
今年3月18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新民分局对位于新民市大红旗镇营房村的新民市大红旗宋桂娇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没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将养殖粪便直接堆放在厂区外东侧路边沟,被雨水冲走后污染环境。新民分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九:养殖场粪便清运不及时 被罚3000元
今年5月25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辽中分局对辽中区肖寨门镇妈妈街村张万德养殖场进行现场检查,该养殖场对粪便收集、贮存、清运不及时,造成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辽中分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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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未安装水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案
案例十:未安装在线监控设施被罚款20万
今年5月27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苏家屯分局对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家屯机务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西污水站未安装COD、氨氮、总氮在线监测设备,东污水站未安装总氮在线监测设备。苏家屯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张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