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双创载体 将按成绩拿奖励

辽沈晚报 2019年07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在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类双创载体,每培育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省级备案瞪羚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20万元。

7月11日,2019城市双创空间发展论坛召开,据皇姑区相关领导介绍,皇姑将在原有“沈阳科技创新中心”“融合创新中心”基础上打造升级版“沈阳科创工场”项目,项目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怒江街,集合各类孵化器、创新服务企业、创新基金等资源,融合各类创新产业要素,打造“楼宇形态的中关村创业大街”。

在论坛上,皇姑区还发布了“皇钻十六条”2.0版中的新增项目,具体为:

一是按照产业贡献度鼓励双创载体发展。对入驻科技型企业年度每平方米纳税额在1000元以上的运营机构予以运营奖励。其中1000元至3000元(含)的,按税收总额的10%给予奖励;3000元以上的,按税收总额的15%给予奖励。

二是鼓励双创载体引进及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在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的各类双创载体,每培育1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5万元、省级备案瞪羚企业奖励载体运营机构20万元。

三是鼓励双创载体引进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对引进500-1000平方米且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给予20万元的补贴;引进1000平方米以上且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机构,给予30万元补贴;引进经省级科技部门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50万元的补贴。此外,政策还将为企业高管等人才在入住人才公寓、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