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辽超85%三级定点医院可跨省异地结算

辽沈晚报 2019年07月06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张阿春报道 今年年底前,辽宁各市85%以上三级定点医院、50%以上二级定点医院、10%以上其他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明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

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想知道哪些医院可以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沈阳市医疗保障局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官网公布的医疗机构名单作为参考。由于执行医院动态管理,部分医院异地结算资质仍在重新审核中,不再符合条件的医院将停止办理异地结算。

为了方便居民外地就医,除符合《辽宁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规定的人员外,下列人员也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达到60周岁,办理就医地居住证且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办理条件;未成年人因监护人外出务工,随监护人长期异地居住且无法在当地参保的,监护人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参加就医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二是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外出务工或创业就业时,未能在当地参保且已取得当地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