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法昨起实施

新能源车继续免征 电动摩托车无需再缴

辽沈晚报 2019年07月0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 记者王月宏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于昨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此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废止,新能源车继续享受现行优惠政策,而民众最关心的电动摩托车因不在征收范围内无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带来了诸多新的变化,虽然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仍为10%,与此前《暂行条例》相同,但新法调整了征税范围,取消了最低计税价格,并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等,这些变化既方便了纳税人办理车购税申报又为纳税人降低了税负,更加符合现在减税降费的形势。

昨日,辽宁省税务局利用微信公众号转发了国家税务局对《车辆购置税法》的详细解读。新法调整了车辆购置税征收的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

新法规定,7月1日后购置150毫升及以下排气量摩托车,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不属于应税车辆。‬

辽宁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相关负责人李鹏飞介绍,“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购买车购税法规定的应税车辆,不论是否办理注册登记,都需要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申报纳税。”

沈阳市民刘先生得知此消息后咨询,“我是在六月末买的摩托车,那还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吗?

李鹏飞表示,还是需要缴纳的,因为《车辆购置税法》是7月1日起才实施,在6月30日(含)前购置的排气量不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还属于应税车辆,其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因此,即便在7月1日后,仍需要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李鹏飞介绍,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同时,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购置甩挂车辆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另外,现行的留学生回国购买国产小汽车免税、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带小汽车免税、防汛专用车和森林消防专用车免税等优惠政策在没有新规定出台前,都将按照原规定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