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发布“6·18”消费提示

拒绝消费冲动避免低价陷阱

辽沈晚报 2019年06月16日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6·18”电商大促即将到来,谁是主角,谁又是赢家?6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网络消费者在参与网络集中促销活动时提前关注价格,避免低价陷阱,拒绝冲动消费。


1.理性消费不被折扣迷惑


一些消费者在折扣力度相对较大的商品促销面前往往失去理性易冲动消费,只追求低价却忽略了商品的质量。在网络购物前,尽量通过更多渠道了解所购商品的质量,不被折扣迷惑和误导,提高对低价劣质、仿冒商品的防范意识,不轻信商家绝对化用语的广告宣传。


2.慎选平台不点不明链接


网购时尽量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此类平台在商品质量、投诉维权等方面有更好地保障,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或者APP,避免点击不明链接。


3.查看资质拒绝无照商家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消费者在网购时务必先查看电子商务经营者资质的相关信息。


4.提前关注价格当心“套路”


有的商家提前涨价,临近“6·18”再打折回原价,误导消费者。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一定要提前关注价格走向,不要被无诚信的商家所“套路”。


5.正规渠道支付请勿点链支付


消费者在购物支付时要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不要轻信卖家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短信、QQ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


6.留存凭证以便日后维权


无论是实体店购物还是网上购物,保存相关的凭证,都是消费者维权时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保留促销活动细则、商品宣传图片、商品订单页面、与网店的聊天记录、物流记录等网购交易信息。一旦遇到消费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部门投诉,提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