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与省司法厅推进 辽宁6城市律师调解室建立

辽沈晚报 2019年06月12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刘冬梅报道 今年初,辽宁高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沈阳、大连、鞍山、本溪、锦州、营口等6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在当地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律师事务所设立调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