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下达 2018年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辽沈晚报 2019年06月04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近日下发通知,下达了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

通知明确,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通知说,学位授予单位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