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月宏报道 昨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获悉,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
按照《车购税法》的规定,在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后办理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在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业务时,不再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副本。
在6月30日以前(含6月30日)办理车辆购置税补税、完税证明换证或者更正等业务,税务机关仍然出具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您仍然可以凭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市民可以随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也可以拨打税务咨询服务热线12366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