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辽沈晚报 2019年05月29日

沈阳市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拍卖行受委托举行联合拍卖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会时间:

2019年6月13-14日

本次拍卖分为:

网络竞价24小时和现场网络同步竞价两个阶段

网络预竞价时段:2019年6月13日13:00至14日13:00(竞买人资格及出价带入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其最高出价为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的起拍价)

网络竞价网址:

公拍网(www.gpai.net)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时段:2019年6月14日13:00开始至拍卖会结束

现场与网络同步拍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0号六楼会议室

拍卖标的:

详见拍卖标的明细表

展示咨询时间:1.观泉路房产现场展示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12日9:30—16:00

2.其他房产请预约时间实地查看

展示咨询地点:

大东区观泉路50号拍卖展示咨询中心、拍卖人办公地点及标的物所在地

咨询电话:024-22931811

13940428052 13998869987

13504078436 13700031710

拍卖人办公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层

办理竞买手续:

意向竞买人请于2019年6月12日16时前到拍卖人办公地点交付保证金(到账为准)并签署拍卖文件后,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意事项:

一、拍卖标的为委托人的抵债资产和自有资产。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标的尚未过户至委托人名下,过户手续包括将此前不在委托人名下的房产过户至委托人名下,再过户至买受人名下。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按国家政策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契税、交易费、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评估费、土地出让金等所有税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支付。

二、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实地勘察标的,并自行详细查阅、核实标的档案及其有关资料,确认标的实物和登记手续状况,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房产权证过户手续等相关问题。

三、标的成交后,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已产生及欠缴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煤气费、采暖费、物业费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清偿。

四、部分标的目前尚不具备初始办证条件,委托人不保证能够在现有条件下协助买受人办理权属证件及更名过户等事宜。买受人应自行承担因此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五、拍卖标的如存在被查封、被占用等情况,竞买人应在参加竞买前自行了解确认,成交后买受人自行负责解除查封、清场、进驻等事宜。

六、委托人仅承担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义务,协助办理房产过户的义务范围仅限于能够履行的义务或提供文件资料(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

七、标的按实物及权属现状拍卖,拍卖人、委托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公告及文件中的记载标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相关资料确定的,仅供参考,若与其他资料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标的面积、用途和性质不符时,不作任何调整,不影响拍卖的成交价格。

八、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通过现场竞价与网上竞价(即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拍卖。

九、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在拍卖前应提交书面申请及合法、有效证明资料,经委托人、拍卖人审核确认后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竞买时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或登录公拍网(www.gpai.net)查询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