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没有实体店,也没有真正的生意经营,但是一名男子仅通过各种虚假的店铺租赁协议、库存清单等手续,就先后从沈阳一家银行获得贷款两千多万元。昨日,记者从铁岭市银州区了解到这起骗取银行巨额贷款案。
伪造租赁协议等
骗取银行贷款
王树人(化名)是沈阳新民市人,2013年开始,他得知沈阳某银行开展给沈阳市商圈小微客户办理贷款业务后,就动了歪心眼。
王树人不符合办理贷款的条件,他也没有什么实体经济,为了能拿到银行贷款,他开始一步步运作。王树人先临时注册了工商营业执照,随后又伪造了一份商铺租赁协议,在银行贷前调查中他提供了虚假的营业地址蒙骗调查。为了证明自己公司在经营,而且经营状况良好,他还伪造了一份公司账户的银行交易流水。
所有的手续王树人做齐全了,甚至还提供了虚假货物库存清单,提供了这些虚假手续后,王树人顺利地从银行骗取了第一笔贷款。
连续换了四次身份
共骗贷款两千多万
王树人在沈阳某银行共贷款785万元,顺利得手后,王树人的野心开始膨胀,胃口越来越大。他开始用其他人的身份,使用相同手段再次骗取贷款。
王树人先后以自己、周某、刘某、修某四人的名义骗取贷款。2013年至2016年期间,王树人以周某名义在这家银行贷款790万元。2014年至2016年期间,王树人以刘某名义贷款290万元。与此同一时间段,王树人还以修某名义贷款329.5万元。
为了不那么快暴露自己,王树人也偿还了一部分银行贷款,他以新贷还旧贷的方式,陆续还了一部分贷款。但是,直到案发前,王树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总计人民币21945000元,未还本金总计人民币4815608.58元,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被判刑两年
偿还全部贷款
王树人因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于2017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树人犯骗取贷款罪,于2018年11月14日向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树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犯罪,应当予以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辩护人提出骗取贷款数额重复计算及对王树人应按自首处理的意见,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信。鉴于被告人王树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综上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树人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树人退赔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人民币4815608.58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