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吸引人才到大连市就业,大连针对人才出炉了优惠大学生买房政策,这本是一个利民惠民的好事,但是某些人却利用这个政策信息进行诈骗。
昨日,记者从大连市中山区法院了解到,大连市一名男子,利用这个政策,自称有渠道能为不符合政策的人购买到优惠房而从中骗取好处费,目前该男子因诈骗罪被判刑。
大连市政府针对大学生出台优惠政策,对在当地无任何形式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开展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或创业期间购房可给予一次性购房款减免等政策。这个政策出台后,让很多不符合此条件的买房者“眼红”。李某看到了有机可乘,自称有渠道,有人脉可以购买这样的政策房,2018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4日,被告人李某在大连市中山区希望大厦内,虚构能为孟某购买到享受政府针对外地大学生来连就业政策的房子的事实,骗取孟某好处费26000元。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26日,李某使用同样的手段骗取被害人修某人民币37000元。
另外,2017年9月被告人李某还虚构能为张某购买外人买不到的大连市甘井子区万科翡翠四季花园洋房的事实,骗取张某人民币20000元,后经张某反复催要,返还大部分。2018年2月,被告人李某又虚构能为郝某购买大连市西岗区外滩七号特价房的事实,骗取郝某人民币20000元,后经郝某反复催要,李维返还一半,实际骗取人民币10000元。被告人李某共诈骗作案四起,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78000元。李某于2018年8月3日被抓捕到案。
大连中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赃款已返还,有一定悔罪表现,依法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再犯可能及对居住社区的影响,可对被告人李某适用缓刑。综上,判决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