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万元钱就能把孩子办进沈阳名校念书?别信,假的。最近就有这样一名男子因为用这种方式骗了多位家长近百万而被沈河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刑。
每年小升初入学前,部分家长都会绞尽脑汁想把孩子送到“名校”,沈阳某名校作为重点初中是家长挤破脑袋想让孩子进的地方,有的人甚至不惜花重金挖门盗洞走后门,而有人就看准了家长的这个心理伺机行骗。
崔某是辽宁省铁岭市人,在沈阳开了一家教育咨询公司,他对外宣称有关系,能把孩子送进沈阳某名校。2017年,朱某家孩子正好到了小升初年纪,朱某与崔某达成交易,崔某将朱某孩子办进沈阳某名校,价格10万元。同年的6月,张某也被骗了,崔某答应能将他家孩子办进这家名校,价格也是10万。
在2017年5、6月份,崔某还以能够为学生办理入学、借读为名,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多笔好处费,共计42万。2017年11月,崔某以能够为孙某孩子办理沈阳某名校入学为由,先后骗取孙某人民币24万元。
除了号称有能力把孩子办进这家名校,崔某还自称人脉很广,能给人办工作。
2017年8月5日崔某在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19号金科大厦其经营的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内,以为被害人姜某的亲属办理工作为由,分两次收取人民币30万元。上述款项被其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8月16日,崔某通过范某介绍结识刘某、赵某。崔自称其有能力为刘某、赵某办理高级教师职称,分别收取刘某18万元、赵某8万元。
除了教师证,崔某自称还能办会计证,2016年11月至12月,崔磊以有能力为曲某、江某办理中级会计证为由,收取曲某2.4万元,收取江某3.7万元。
截止案发,崔某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总计147.7万元。2018年3月2日崔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批准逮捕。
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崔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如下:被告人崔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官提醒家长们,在为孩子挑选学校时要按照正规渠道、合法途径进行选择。切莫病急乱投医而轻信他人,“学托”诈骗招数花样百出,经常会骗得钱后逃之夭夭,有些家长连学托的身份信息都不明,毫无防备意识,就将钱随意交给他人,不仅给家长了造成了巨额财产损失,也耽误了孩子的正常入学,最终换来人财两失的结局。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