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严怡娜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刘冬梅报道 记者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今天,辽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掀“风暴”,共有8起涉黑涉恶案集中宣判,这是近1个月内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宣判。据介绍,这三次集中宣判共有74件案件,形成强大舆论攻势。此次集中宣判包括沈阳、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等6地法院,1件为涉黑案件,7件为涉恶案件,涉被告人83人。其中,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对梁某兴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公开宣判,对首犯梁某兴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保险诈骗罪、骗取贷款罪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八年以下不等刑期。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辽宁高院积极开展宣教攻势,先后6次组织全省法院集中宣判105件案件,覆盖全省14个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