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到底:《消防验收不合格 宏发长岛三期入住近4年》②
新闻闪回:2015年8月13日拿着“商品房准住通知”装修住进了新房,已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300日内办理房证”,2019年5月已经过了约定办理房证的期限但办不了房证,宏发长岛三期开发商出具书面说明“消防验收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验收完毕”。居民们这才明白:消防验收没合格竟然让业主入住,一住就快4年了,消防验收不合格影响其他后续验收进行,办房证的时间被推到了2020年4月15日。
未通过消防验收,宏发长岛三期的开发商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公司就把房屋交付给业主。担心这样的房屋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多名业主向沈阳消防部门进行了举报。
宏发长岛三期的业主于先生表示,办不了房产证的核心问题在于缺失多项验收的手续,更关键的问题是未通过消防验收就让业主们入住,这样的房子住着也不安心呀,谁知道消防设施好不好使。
沈阳消防部门表示,宏发长岛三期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对于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居民可打96199进行举报。
宏发长岛三期多名业主向96199进行了举报,工作人员表示进行调查后给予回复。
5月14日,记者采访了房产、城建等多个相关部门获知:商品房验收涉及多个部门,消防验收合格是进行其他验收的前置条件,宏发长岛三期的消防验收不合格,其他验收就无法进行。沈阳宏发经龙房地产开发公司绕过验收环节、缺失多项验收合格手续,把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业主,此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出卖人应当在2015年7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1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于开发企业向业主交付未经验收合格商品房的行为,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吉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