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省(中)直21个部门共38个项目列入2019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除此之外,原则上不再新设执法检查项目。
经省政府批准,省司法厅日前印发的《2019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以下简称《检查计划》)提到上述信息。
目前,我省全年省(中)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由原计划的48项减少到38项,压缩约21%;抽检的企业数量由原计划的6645家减少到5599家,压缩约16%;执法检查随机抽取企业比例平均控制在8.6%以下,远低于往年的20%。
《检查计划》明确要求,凡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检查。同一行政机关每年检查同一企业不超过一次。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予执行。
根据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检查方式除了传统的现场检查外,鼓励运用现代远程跟踪和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各部门在检查中要严格检查过程记录,书面检查报告要完整记载检查情况,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