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 调整首月4022家辽企 受益超9亿元

辽沈晚报 2019年05月14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经淼报道 沈阳海关和大连海关消息,从今年4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调整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降税首月,辽宁全省减征相关税款达9.58亿元,共惠及4022家企业。其中,大连海关减征税款7.14亿元,3676家进口企业直接受益;沈阳海关减征税款2.44亿元,减税政策共惠及346家企业。

今年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税率下调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税率下调为9%。同时,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