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36家企业上纳税“黑名单”

辽沈晚报 2019年04月25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月宏报道 今年1至4月,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累计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36件,并多管齐下严惩“黑名单”纳税人。

对符合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相关纳税人,其纳税信用级别被市税务局直接降为D级,并会被严格控票,从严办理出口退税、缩短纳税评估周期、提高监督检查频次。

与此同时,欠缴查补税款的纳税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市税务局将依据相关规定,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将走逃失联纳税人一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对外公布黑名单时间也将延长至三年,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惩戒大格局愈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