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文明立法向社会征集意见 您看哪些不文明行为应该入法

辽沈晚报 2019年04月18日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 沈阳市拟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设置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板块,目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各界可在4月24日前将相关意见建议反馈至市文明办。昨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介绍了相关情况。

去年12月,已经向社会各界征求了意见,但影响不够广泛,按照沈阳市人大要求再次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建议。

制定的文明条例将主要用于规范和引导日常生活中的行为,重点围绕文明行为的鼓励倡导、文明行为的保障促进、不文明行为的责任处罚等几个版块,具体包含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以及市民的居家生活等几个方面。

沈阳市文明办表示,如闯红灯、烧纸、室内吸烟、私搭乱建、不文明养犬等,将把市民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写入法律,进行立法约束,规范引导人们的言行举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公众可以通过三种渠道反映相关意见建议。电话:18642099270;电子邮箱:syswmw@163.com;邮信地址:沈中大街206号,邮编110169。欢迎社会各界在4月24日24时前将意见建议发送给沈阳市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