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带车司机的活,结果没想到竟然是骗局,工资钱没挣到多少反被骗了好几万,而被骗的还不止一人。近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宣布了此起诈骗案。
2017年8月至12月期间,刘某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附近租房住,她以辽宁盛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带车司机,并让司机垫付购物款,再由刘某报销为名,骗取被害人朱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32252.90元。
最终被害人发现不对报警,公安机关于2018年1月3日将被告人刘某传唤到案,2018年1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9日被监视居住。
此事后,刘某并没吸取教训,而是操起本行继续行骗。
2018年3月至7月期间,刘某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租房处及沈阳市于洪区另一租房处,以沈阳市皇姑区鼎赢商务信息咨询公司招聘带车司机,并以同样方法让司机垫付购物款,再由刘某报销为名,骗取被害人马某某等人人民币共计23422.10元。
2018年7月8日,公安机关于将刘某抓获归案。
于洪区人民法院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5675元。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找工作被骗的案例并不在少数,也提醒找工作的市民,找工作时要擦亮眼睛,先行垫付、先行交付培训费等都不妥当,有关人事部门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不得收取求职者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培训费、押金等。若招聘单位巧立名目,收取求职者各种形式的报名费、培训费、钾金等费用,求职者应提高警惕,坚决拒绝交纳各种费用。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靳丹